笔趣阁
会员书架
首页 > 武侠修真 > 我有一卷鬼神图录 > 第12章 仙家法宝

第12章 仙家法宝(1/ 2)

上一章 目录 加书签

江舟叹了口气。

古卷显露的画面,述说了一个很简单的故事。

却也将人性表现得淋漓尽致。

虹蜺遇上王金发时,他还是个骨瘦如材,终日于街头厮混的无赖穷汉。

虹蜺本来诞生于山巅云海之上,不沾染红尘,天生洁净,不类一般妖魔。

遇上这王金发,被他三言两语就蒙骗,学会了各种肮脏之事。

王金发发现它会挪移之术,利用它在博戏馆赢了许多银钱。

便将之视为至宝,养在家中。

他把虹蜺当成了一般的妖魔,听闻妖魔都喜血食,就用血肉来喂养。

王金发有了虹蜺,将博戏馆当成了自己的钱袋子,在外面花天酒地散光了钱财,便到这博戏馆捞上一把。

三番五次,没完没了,博戏馆老板终于怒了,但抓不住他耍弄手段的证据,便干脆将之拒之门外。

王金发恼羞成怒,这些日子又潇洒惯了,老板断了他的财路,他哪里肯依?

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寻了个机会,利用虹蜺将博戏馆的老板杀了,自己占了这家博戏馆。

此后,在虹蜺在暗中施展挪移之术,博客们再也休想从这里赢到钱财,只要进入馆中,那都是给他送钱。

他越来越富有,却变得越来越不满足了。

王金发发现,来博戏馆的多有富户,干脆就暗中将来馆中的博客一一记下,专挑家中资财颇丰之人,让虹蜺登门“造访”。

初始只是挪移些金银财物,后来虹蜺食量越来越大,觉得买肉不仅麻烦,还所费颇多,干脆就连人一起偷。

反正妖魔不是最爱吃人的吗?

偷回来的人,被他杀害,炼出油脂,制成蜡烛,骨肉喂了虹蜺。

因为王金发发现,虹蜺十分喜爱光亮,还能藏身在光之中,无形无迹。

这更让他肆无忌惮,认为就算有人怀疑他,也找不出证据来。

这就是案子的根由始末。

并不复杂,却让江舟心中发寒。

他现在有点分不清,到底是因妖魔惑人,是王金发和虹蜺相近,时日久了,被血煞邪怨侵袭,渐渐变得扭曲。

还是人性本恶,是王金发的贪婪在一点一点地释放?

在刚到肃靖司时,江舟曾经问过石锋,魉鬼要杀人,轻而易举,为何要让所有人都喝下它的“粥”?

石锋只回了他一句:妖魔害人,需要理由吗?

是啊,妖魔害人,从来不需要理由。

无论它们的手段多么诡异不可思议,多么残酷令人无法直视,都没有任何理由。

若硬要找出一个理由,就只有“妖魔”二字。

虹蜺并非一般妖魔,他的双眼分辨不出,连斩妖刀都没有任何反应。

可毕竟也是妖魔吧?

生而为人,江舟还是不愿意把人性想得太不堪。

哪怕他心里明白。

他这一叹,或许就更多是为了虹蜺而叹。

收起斩妖刀,江舟回到肃靖司,找到负责登记的巡妖卫,销了任务,领到了一颗解煞丹。

“丁字五一?”

那巡妖卫登记时还多看了他两眼,透出几分意外和怀疑。

因为他根本没有想到江舟第一次执刀,竟然这么快就完成了任务。

他原本以为,这丁字五一虽不至于会死在外面,因为这任务是他得了石锋交代,稍微关照下这小子,才挑了个可能根本不会遇上妖魔的任务给他,也因此才对这个编号有印象。

但大概率是无功而返,没想到他竟然完成了,还这么快。

江舟直接当他面把解煞丹吃下。

虽然他有龙刍在身,基本用不着这东西,但也没必要表现出来。

回到自己的房间,等到了夜深人静,江舟才将鬼神图录的奖励拿出来。

尽管江舟知道这世界有无数妖魔,但连彩虹也能成妖,仍然是令他感觉不可思议。

提示:本小说不支持浏览器转码阅读,请退出阅读模式或转码阅读既可正常观看!

上一章 目录 加书签
新书推荐:我成了女频修仙小说中的炮灰福德天官凡人:掩月宗的日常白骨道人大商解签七年,才知是封神武当小道童剑仙大人不会败从征服西游开始凡人之从卧底开始从野狐开始求道
返回顶部